参政议政

当前位置: 首页 > 参政议政 > 调研报告

调研报告

加快推进我市电子商务产业发展,打造区域电子商务发展中心

发布日期:2014-01-03作者: 本站浏览次数:60522

       随着我国电子信息与互联网技术的不断普及深入,电子商务产业作为电子信息技术与互联网平台两者结合的重要载体与商业形式得到如火如荼的迅猛发展,正在深刻改变着企业经营与人们生活的方式。电子商务(Electronic commerce)通常是指是在全球各地广泛 的商业贸易活动中,在开放的瓦联网络环境下,基于浏览器/服务器应用方式,买卖双方不谋面地进行各种商贸活动 ,实现消费者的网上购物、商户之间的网上交易和在线电子支付以及各种商务活动、交易活动、金融活动和相关的综合服务活动的一种新型的商业运营模式。电子商务涵盖的范围很广,一般可分为以下4种模式:一是企业对企业(B2B);二是企业对消费者(B2C);三是个人对消费者(C2C);四是企业对政府(B2G),其中主要的是企业对企业、企业对消费2种模式。

       目前,电子商务服务产业正经历其发展的黄金年代。电子商务已成为一种新型的经济活动形式,成为各国实现资源优化配置、赢得国际竞争优势的有效手段。越来越多的传统企业相继"触网",日渐多元、专业的电子商务衍生服务商们也逐步走到台前。根据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发布的《2012-2013年度中国社交移动电子商务市场报告》显示:截止201212月,中国网络零售市场交易规模达13205亿元,同比增长64.7%,预计2013年有望达到18155亿。伴随着电子商务产业发展的良好国内外环境,长沙市电子商务产业也逐渐崛起,为长沙经济社会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

       一、  长沙电子商务发展现状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我市高度重视电子商务发展,将其作为推进长沙“两型社会”建设的重要举措来抓,取得了良好的成效,电子商务产业已进入了快速发展的新阶段。

1、产业规模持续扩大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普及应用和全市国民经济的不断增长,长沙的电子商务步入了快速发展轨道,已成为初具规模的成长型产业。数据显示,近年来长沙电子商务交易额以年均30%以上的速度增长。2012年,全市电子商务相关交易总额达1200多亿元,其中重点电子商务企业相关交易额为420亿元。电子商务产业涉及领域也逐步由商贸流通向制造业、文化旅游业、金融服务业和农业等领域拓展,已经渗透到生产、流通、消费等实体经济活动全过程,对居民消费、生产和经济转型升级有着战略意义。

        根据今年年初,长沙市商务局编制的电子商务产业发展规划设计,我市电子商务产业将以 “电子商务产业综合竞争力位居中部第一、全国前列,其中电视购物、移动电子商务产业全国领先”为目标,逐步将长沙打造成为“区域性电子商务中心城市”。到2015年末,长沙电子商务年交易额突破3300亿元,力争达到4000亿元,其中长沙市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年交易额超过2500亿元,网络零售交易额突破450亿,重点打造移动电子商务产业集群,推动2-3家电子商务企业上市。

2、行业集群效应进一步拓展

        近年来,以长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沙金霞经济开发区和雨花电子商务产业园等园区为核心,长沙大力推动电子商务楼宇和配套设施建设,吸引了大量的境内外知名电子商务企业向园区集聚,电子商务企业集群发展效应不断显现。

        长沙电子商务服务及网络公司自身向产业化方向蓬勃发展,形成了初具规模的电子商务服务业,也涌现出了一大批明星企业:如御家汇集团,它是一家集传统产业与电子商务于一体的科技型企业,2013年由国家商务部认定为“全国百家电商示范企业”。公司与淘宝网、天猫商城、京东商城、苏宁易购、一号店、当当网、乐蜂网等全国一百余家主流网上商城建立了深度合作关系,并拥有自有B2C平台汇美丽化妆品商城(Hmeili.com)及多个自主研发的数据系统;旗下品牌御泥坊在中国水洗类面膜市场份额位居全国第一。

        湖南钢为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即中国钢铁现货网是中国大型的钢铁行业门户网站,是国内首个创立的“现货资源搜索、以产品营销企业”模式的钢铁行业电子商务平台;20065月创立,集钢铁资讯、在线交易、技术服务于一体,是业内最具号召力的网络媒体之一。

3、家庭信息化设备快速普及

        城镇居民家庭信息化是以提高家庭管理水平、生活效率和生活质量为目的,通过信息资源的深度开发和广泛利用,实现家庭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和电子化,是电子商务产业深入发展的重要标志之一。“十一五”时期,长沙城镇居民家庭以电视视听、电话(含固定电话和移动电话)联络、互联网上网和户外搜集等互相融合的信息化不断发展,电子商务产业发展的家庭信息化基础条件逐步成熟。以网络消费最主要的工具电脑为例,2000年长沙每百户家用电脑拥有量仅为43台,2005年达到48.5台,2010年达到71.5台,2012年达到91.82台。家庭电脑实现了从无到有、从拥有量较低到基本普及的历史性跨越。百户接入互联网的电脑2005年达到31.75台,2010年达到53.5台,截至2012年,百户接入互联网的电脑为74.49台。家用电脑互联网接入率(接入互联网的电脑占拥有电脑的比率)从2005年的65.46%上升到2012年的80.25%

4、移动电子商务发展迅速

        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发布《2013年(上)中国网络零售市场数据监测报告》。报告显示,截止到20136月,中国移动电子商务市场交易规模达到532亿元,同比增长44.1%。京东、苏宁易购、淘宝天猫、凡客诚品、当当网、亚马逊中国等各大主流电商,均相继推出各种类型操作系统的手机客户端产品。移动电子商务现在已是传统电商企业争夺的一块“大蛋糕”。越来越多的传统电商企业进入该领域展开较量。

        我市从2000年就开始了在移动电子商务领域的探索。2006年湖南移动成为中国移动电子商务产品创新基地,先后推进基于SIK卡的手机银行、WAP手机银行、手机支付、手机投注、电子医疗挂号、条码凭证等业务,目前在国内具备明显的业务和技术领先优势。20082月国务院信息化办公室授予湖南“国家移动电子商务试点示范省”称号,湖南省成为首个国家移动电子商务试点示范省;2009327日,湖南建成了全国唯一的全网手机支付平台,承担面向全国31个省份6亿中国移动用户的手机支付业务运营支撑工作。

        目前,长沙已初步形成了以移动便民小额支付、移动便民网上购物、移动企业一卡通、移动公交一卡通、移动公用事业缴费、移动农村电子商务为主的六大移动电子商务产品体系,拥有一系列深受老百姓喜爱的移动电子商务业务。如:手机缴费、手机投注(福彩、体彩)、手机购书(影音书刊俱乐部)、手机购电影票、手机购车票、手机网上购物等,手机缴电费、手机缴水费等业务看,极大地丰富和方便了老百姓的生活。

5、应用领域不断扩大

        各种电商模式不断创新发展。以产业链为背景的B2B 交易平台呈现出不同行业特色;B2C 第三方交易平台不断为消费者提供新颖的交易方式;具有中国特色的OTO电子商业模式也不断发展起来。OTO 即“Online To Offline”的首字母简写,即“线上到线下”的意思,随着越来越多的传统企业频频试水电商,电商企业拓展线下业务的大环境下,OTO模式已逐渐成为网购时代的有一个趋势。在实践中该模式不断演变,分成两个层面即“Offline To Online”(“线下到线上”)和“Online To Offline”(“线上到线下”),充分实现了把线上的消费者带到现实的商店中去,同时也把在线支付购买线下的商品和服务,再到线下去享受服务。

        除此之外,搜索引擎吸引了网民的注意力,成为电子商务最有潜力的盈利工具之一;网络视频、网络音乐、网络游戏为人们提供了新的虚拟娱乐方式,形成了新的产业;模式的创新、产品和服务的创新也促使电子商务企业投资规模获得爆发性增长。与此同时,长沙借力“三网融合”开展电子商务运营,形成了独具特色的“电视+网络”的营销平台,在业界处于领先地位。作为现代传媒业向零售业进军的产物,快乐购物有限责任公司2005年底由湖南广播影视集团注资亿元成立,20063月开业运营。快乐购定位于“媒体零售、电子商务、电视百货、连锁经营”,致力跨媒体、跨行业、跨地区发展,目前已成长为国内新一代家庭电视购物领军者。

6、电子支付手段不断成熟

        积极依托国家给予政策上的先行先试优势,长沙电子商务支付系统发展“先人一步、快人一拍、高人一筹”,电子支付手段不断成熟。

        作为电子商务产业发展的重要支撑之一的网上银行业务发展迅猛。今年来,长沙网上银行业务在整个银行业务交易额中的比例不断提高,市场发展潜力巨大。由于网上银行能为用户提供3A服务,使用户在任何时候(anytime)、任何地方(anywhere)、任何方式(anyway)享受到银行的全方位24小时的服务,突破了时间、空间的限制,为用户提供了极大的方便和快捷,大大节约生活和工作成本, 深刻改变着人们的生活方式,也为我市电子商务产业的发展提供了重要的支撑。

        在网上金融业务不断发展和普及的同时,各电商提供的平台服务也极大的扩展了网银的服务空间。以淘宝提供的支付宝为例,在长沙,支付宝的代付就是一项颇受我市人民欢迎的功能。根据2012年淘宝官方数据显示:按照使用代付的人数占本省支付宝用户数比例来计算,湖南位居全国第7位,人均代付金额达2175元。 在长沙,开福区的人最爱使用代付功能,其使用代付功能的人数占该区支付宝用户数比例达10.02%,接下来是芙蓉区和天心区,占比分别为9.38%9.14%。而对代付最不感兴趣的是宁乡县的网民,占比也超过了7%

        二、长沙电子商务发展中的主要问题

        我市电子商务产业的迅速发展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受市场环境和企业自身条件的约束,我市电子商务产业也存在各种各样的问题和困难。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电子商务网络环境问题

1、电子商务安全问题

        对电子商务交易安全的担心,是严重制约电子商务发展的一个问题。在电子商务的操作中涉及到多方面的安全问题,资金安全、信息安全、货物安全、商业秘密安全等等。调查中,超过30%的企业认为网络安全、黑客威胁是开展电子商务主要的不安全因素。目前网络信息安全体系尚不健全,难以保证整个电子商务过程的安全性和保密性。此外,虽然几乎全部拥有电脑的受访企业都配备了防火墙和防病毒软件,但是很少有企业建立相应的安全措施和制度,还有不少企业未能客观的认识网络安全的现状。

2、电子商务信用问题

        不健全的市场信用机制是阻碍我国电子商务发展的瓶颈。调查显示,70%左右的企业认为网上诚信环境不佳是影响企业发展电子商务的主要原因。电子商务作为不见面的交易模式,其具有的远程性、记录的可更改性、主体的复杂性等自身特征,决定了其信用问题更加突出。一旦一方发生信用问题,交易就会成为泡影,甚至导致另一方上当受骗。尤为严重的是一些不法之徒利用互联网、电子商务进行诈骗,严重干扰了电子商务的健康、良性发展。

        信用系统严重滞后,还未建立起健全的诚信管理体系。一方面,现有的信用体系建设本身就是行业性质的,银行、税务、法律、保险等部门都有各自的信息库,这些信息库本身没有相互联网,因而无法实现信息共享。另一方面,目前企业信用数据的一个重要来源是专业的资信公司和信用评估机构建立的企业资信数据库,其具有数据量大、信息齐全、信息更新快的特点,但由于信用评级还属于行业和个人行为,评级的中介机构、依据等都未得到法律认同,致使评级缺乏有效性和权威性。

        (二)电子商务监管难题

1、电子商务法律不完善

        电子商务法律法规还不完善,缺乏明确的法律法规对电子商务进行规范。目前主要依靠201071日实施的《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对网络商品交易进行监管。对于违法发布广告、销售侵权商品、从事不正当竞争行为等网络经营活动,还主要依靠《广告法》、《商标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法规进行监管,这些法律法规在制定时没有考虑网络监管因素,未在巡查、教育、制止、处罚等环节增加网络要素,已不能满足网络监管的要求。

        虽然已颁布了《电子签名法》,但它只是在一个很浅的层面上对电子商务企业进行控制,《票据法》不承认经过数字签章的非纸质电子票据的支付和结算方式,《经济合同法》不承认电子合同的有效性,在线交易当事人权利义务的认定用现行法律是难以适用的等等。而发展电子商务的有关政策不够明朗,尤其是专门用于保障企业电子商务发展的相应的法律法规尚不健全,特别是电子支付安全、隐私权保护、电子签名、商业合同认证、纠纷调解、网上打假等问题的解决还缺乏相应的规则和制度参照坐标。因此,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已成为当务之急。

2、销售主体资质问题

        由于电子商务有在交易双方事先不了解、交易过程不见面中完成的特点,使得准确核实网上经营者的合法身份变得非常重要。因此,电子商务对监管部门首要要求是急需确认网上经营者的身份,对网上经营者的身份确认已经成为困扰电子商务进一步发展的重大瓶颈。

        目前,部分网上交易电子商务平台对网上经营者的资质审核不严。网上经营者的身份、资信和资产状况都是未知数,因而商品的质量和交易双方的履约能力都潜藏着极大的风险。身份不明、地址不清给消费者维权和打击违法犯罪活动造成困难。

3、销售产品检验问题

        网络商品交易中的假冒伪劣商品屡见不鲜。网络销售假货、劣货几乎是零风险的。由于网络上的产品来源渠道多样,产销过程的环节简化,导致产品质量脱离监管,逃避了传统销售模式下的执法部门例行或临时抽检。如突破地域限制销售的所谓“全球购”、“海外代购”等,难免鱼龙混杂,销售实际上并未缴纳关税的商品。这些网上销售的模式也规避了许多其他行业准入限制,如实体店售卖食品需要有许可证,而网店因为难以规范,几乎都没有办理。在网络销售中的商品来源多样化对监管部门的日常监管及商品查验提出新的挑战,一方面是监管对象的无界,而另一方面是监管部门的有界,这就导致了监管执法障碍重重。

4、税收流失问题

        电子商务所具有虚拟、快捷、便利、超越时空限制等特征,使得产品或服务的交易可以直接在网上进行传送,费用的结算和支付也可以通过网络来完成。电子商务的这些特征在给商家带来大量商机、给消费者带来无比便利的同时,也使现行的税收制度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和冲击。

        一是在基本税收制度方面,在电子商务状态下,虚拟的商务活动空间、经常流动的纳税人、不确定的纳税行为发生地,使作为现行税收制度赖以生存的基础要素出现了确定性趋小、可控性降低的现象,在一定程度上直接动摇着现行税收制度的基础。

        二是在税收征管方面,电子商务活动中纳税者很容易隐瞒自己的身份,给税收征管带来极大困难。

       三是在税源方面,在电子商务活动中,经营者和消费者的税收普遍较低,大多游离于税收监督之外;同时,税务部门对电子商务的税务处理常常处于被动应对的状态,部分税务人员素质还不能很好地跟上电子商务税源管理的要求,使得税务机关对电子商务的税源监控变得举步维艰,最终导致税源流失严重。

       四是在税基方面,由于互联网具有高度流动性、隐匿性的特点,而且电子商务活动具有虚拟化、支付手段隐匿化、操作无纸化等特征,从而对电子商务活动的税基,特别是国际电子商务活动税基的确认变得分外困难。

         5、违法行为查处难

        一是取证难,对电子商务活动的违法事实调查取证及证据锁定,与以往的调查取证方法有着明显区别。企业在互联网上进行交易行为,证据一般只存在于网页上,修改十分便捷,很短的时间内网页就能变样,证据就会灭失,违法事实就难以用证据固定。而且电子证据具有不可再生性,因而导致查找和确认相关证据资料时面临困难,调查工作常常无迹可循。二是处罚执行难,违法当事人流动性使得执行相当困难;同时,因为不受经营地点的限制,当事人换个用户名就可以重起炉灶,没有信用损失,也就不愿意配合监管部门处理。

        (三)电子商务企业遇到的困难

1、电商环境问题

        问卷调查显示,接近一半的企业认为长沙电子商务环境不成熟制约了企业电子商务的发展。在企业座谈中,部分企业表示长沙电子商务起步晚、配套政策不完善、整体规划不清晰、法律法规不健全等问题制约了企业电子商务的发展。

        随着全国各地对电子商务产业支撑力度的加大,目前广东、上海、程度、武汉、杭州等地的政策都优于我市。其中,在税收返还力度方面、企业所得税和营业税减免方面,我市政策的力度都弱于成都、重庆等地。在财政专项资金、费用补贴和人才补贴方面,我市相应的措施较为缺乏,不利于新生电子商务企业的发展和繁荣。另外在园区建设与保障方面,目前长沙市仍处于发展中阶段,造成了人才流失等问题。而关于电子商务的专项政策,长沙市尚未出台,电子商务的发展亟待政策的扶持与保障。

2、人才问题

        电子商务人才匮乏已成为制约长沙电子商务发展的主要瓶颈。在调查中发现,长沙电子商务企业都存在电子商务人才缺乏的问题,而医药、钢铁等行业的电子商务人才的匮乏更为明显。人才流失的严重和人才引进的困难使得电子商务人才问题雪上加霜,企业反映本地人才的吸引力无论是在薪酬水平还是发展潜力上都难以与沿海地区抗衡,企业培养的人才很容易被沿海的企业挖走,而想从沿海的企业挖人相对来说比较困难,即使高薪把人才吸引过来,也存在人才的不稳定程度和人力成本相对较高的问题。

        尽管坐落我市的中南大学、湖南大学、国防科技大学等开设了电子商务专业和物流管理专业,但应届生仍旧缺乏实践上的认识和现实锻炼。而湖南现代物流职业技术学院等培养的技术人才呈现向北京、上海、深圳和杭州等电子商务较为发达的地区流失的问题。

3、物流问题

        我市开展电子商务的企业大多选择了与第三方物流公司合作,采取物流业务外包的形式满足企业的物流需求。但是这种模式存在多种弊端,如企业在整个订单的处理环节中和第三方物流系统信息的对接不通畅;企业对物流环节缺乏控制能力,货物损耗严重,配送服务难以保证,增加售后服务风险;更为重要的是采用物流外包的形式使得企业的物流成本居高不下。在调查中,超过80%的电子商务企业认为现行物流体系制约了电子商务的发展,接近八成的企业认为物流成本太高是现行物流体系存在的主要问题,而物流速度太慢、物流态度差、存在较多货物损坏、丢失现象也是现行物流体系存在的问题。

        三、长沙电子商务发展的建议

1、加大政策保障力度

        认真贯彻落实现有的电子商务发展的各项政策法规,进一步研究制定与本市电子商务发展密切相关的财政、人才培养与引进、政府监管等方面的相应政策,大力促进我市电子商务发展。规范电子商务统计方法和统计体系,完善我市电子商务统计数据,定期开展电子商务统计,建立电子商务信息发布制度。同时,鼓励电子商务企业发展成为高新技术企业,对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的电子商务企业,鼓励申报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政策。

        加大资金扶持力度,设立电子商务专项资金。安排专项资金配套支持电子商务重点项目建设、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企业扶持、公共支撑体系建设、关键技术研发应用、电子商务基地建设配套等。对于设立的重点工程,政府给予重点工程专项资金,保障重点工程的实施。积极推动各大平台的建设,如集成服务平台、第三方综合平台、行业平台、大型交易平台等,对于不同平台的建设根据认定后的搭建成本给予不同程度的资金扶持,积极保障平台的搭建落实。

2、加强电子商务网络监管力度

        完善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主体登记。对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服务的网站,以及其他网站经营者,按照法律法规实施规范的市场准入制度;对自然人通过网络交易平台开设的网店,只需要向网络交易平台提交真实身份信息登记,无需办理工商注册登记。既鼓励他们经营,又确保将虚拟主体还原为现实主体,能准确找到当事人;对规模较大的网店,鼓励、引导其从提高信誉度、扩大经营规模的角度,逐步规范准入行为,维护网络经营秩序。

       建立网络主体信息备案长期机制。通过工商窗口单位,在企业登记和年检期间,以要求企业填报“网络经营备案申报表”的形式掌握企业网络经营情况,核查辖区内网络销售主体,及时录入网络经济户口。同时,实现和工商业务管理信息系统的对接和整合,使辖区内网络主体信息更准确。

       加大网络违法案件查处力度。增配电子取证设备并向基层推广使用,同时制定网络案件的办案取证模式和规范,以加大网络违法案件查处力度,震慑违法犯罪分子,进一步净化网络环境,促进我市网络经济良性发展。

3、加大电子商务平台建设力度

         加快行业平台的建设,推动电子商务发展。依托产业集群和专业市场,以集中发展区为载体,加快构建专业性行业B2B平台,重点在工程机械、钢铁、汽车及零部件、生物医药、家用电器、农产品等领域打造全国领先,集交易、物流、支付等服务的行业电子商务平台。鼓励和推动企业应用电子商务行业平台,加快形成区域性、行业性供应链及产业链布局,形成有效支撑经济发展、辐射全国的行业B2B价值链体系。充分发挥外贸电子商务平台作用,鼓励制造企业和外贸企业应用电子商务平台开展进出口业务。

4、加大电子商务人才培养力度

       健全多层次的电子商务人才的培育体系。一是加强省内高校的电子商务学科建设。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以社会需求为导向,大力实施教学改革和创新,加强高校与电子商务企业的联系,重点培养既懂商务有熟悉信息技术的应用型人才。二是鼓励企业培育电子商务人才。鼓励企业开展内部培训,对开展内部培训的企业设立培训补助,积极支持企业内部人才培育。鼓励企业与高校、研究机构联合开展应用型人才培训和入职培训,使长沙市聚集各类优秀人才,吸引更多优秀企业入驻长沙市园区。鼓励企业间建立人才交流平台,估计企业参加相关单位举办的各类交流和培训活动,促进长沙市内的人才交流和知识共享。

       加大省外优秀电子商务人才的引进力度。对引进的高端人才进行一系列的补贴政策,对人才引进产生的有关住房货币补贴、安家费、启动经费等费用,可列入成本核算。对引进人才的子女入学问题也可给予妥善安置。对引进人才的个人所得税实行优惠减免。

5、加强物流体系建设力度

        加快物流企业信息系统化建设。促进物流企业与电子商务的有效结合,使物流企业、电子商务企业与客户都可以通过共享的信息平台获取相应的配送信息,从而最大程度地减少各方之间的信息不对称,有效地打破以往配送途中的“失控”状态,做到全程的“监控配送”。

       加大物流基础设施建立力度,支持物流标准仓储设施建设,鼓励原有标准仓储设施加快周转,提高物流仓储设施使用效率。整合第三方物流资源,提高物流配送效率。对现有的第三方物流公司进行优化重组、兼并和联合,扩大第三方物流规模,实现企业资源的优化整合,拓宽企业现有的网络布局,降低物流成本。

         制定一套适合电子商务发展、高效的物流配送方案。物流企业要精心策划配送方案,要改变单一送货的观念,协助电子商务公司完成售后服务提供更多的增值服务内容,如跟踪产品订单、提供销售统计和报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