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十七届六次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 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全国各地把文化发展与文化繁荣提到了重要议事日程。九三学社长沙市委副主委、长沙市一中特级教师邓立新认为:要提高全民族文明素质,不断巩固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道德基础,努力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首先就要加强公共文化场馆的建设和管理。但就调查情况来看,公共文化场馆(主要指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美术馆、博物馆、体育场、文体活动中心、文化活动室等硬件)的建设与管理上还存在诸多问题,亟需解决。
第一,公共文化场馆现有数量不够,馆藏资源严重不足。
我省的图书馆根本达不到发达国家及国内较发达城市的水平。长沙市作为省会城市,城区内现有公共图书馆8所(含湖南省图书馆和湖南省少儿图书馆),共有藏书500余万册,人均藏书1. 6册,与我国人均拥有藏书最多的地区上海人均4. 48册相比,有很大的差距。此外,公共文化场馆被挪用现象严重。
第二,公共文化场馆文献资料缺乏较为系统的加工处理,信息化程度不高,文献更新严重滞后。
在调查中我们发现许多图书馆的文献资料没有经过专业人员的规范化、系统化的加工处理,没有主题性的分类。有些图书馆根本就没有相应的电子阅览室等设备,70%以上是80年代以前出版的,许多都丧失了流通价值,不能满足群众的需求。
第三,新建的公共文化场馆利用率普遍不高。
很多文化场馆占地宽、投资大,运营成本高,但由于选址在离城市中心较远、人口稀少之处。存在着人气低迷、场馆闲置的现象。
第四,公共文化场馆管理体制较为陈旧,科学管理的研究意识不强。
我省公共文化场馆管理体制跟全国大部分地区一样,属于各自为政的状态,各级公共文化场馆受各级文化行政部门领导,而文化场馆的横向联系很少,省市馆对县馆只有业务指导关系,纵向联系也不多。这种体制导致了有限资源的极大浪费:一方面由于经费限制,图书馆个体文献收藏匮乏;另一方面图书馆群体重复订购,造成经费浪费;大而全小而全结果都不全,没有各自特色。
第五,现有公共文化场馆工作人员素质参差不齐,专业意识不强,积极性不高。
调查得知公共文化场馆里工作人员学专业、懂专业的人不多,还要被迫安置一些老弱病残关系户,甚至超编了还要往里塞,成为了所谓的“家属院”“老人院”。正由于看不到公共文化场馆工作岗位的专业性,因而对工作人员也没有提出严格的专业素养要求,也没有在岗培训、继续教育;还严重挫伤了本专业出身的工作人员的积极性。
另外,不同程度存在的问题还有:服务手段落后、馆舍陈旧、馆员待遇偏低、继续教育乏力等等。
建议:
第一,应明确公共文化场馆的定位,增强人们对公共文化场馆重要性的认识。
公共文化场馆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阵地。它虽然表现的是图书馆、文化馆、群艺馆、博物馆、文化活动中心及广场等,但所承载的却是具有群体性、共享性、公有性等外在公共性特征的文化,通过公共文化场馆丰富多彩的活动,能培养人们的群体意识和观念、公共精神以及文化价值观念上的群体认同感和社会归属感,追求文化的和谐发展与文化整合。譬如,公共图书馆担负着为科学研究服务和为大众服务的双重任务。它在为大众服务、普及科学文化知识,提高全民族科学文化水平方面发挥着极为重要的作用。公共文化场馆工作是一个面向全体社会成员的公共服务工作,这项工作做得好坏,对于广大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对于社会的稳定,对于经济文化的持续繁荣发展,都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各级政府及其管理部门要加强学习,提高认识,增强做好公共文化场馆工作的自觉性,并把之列为日常工作的重要内容,统筹考虑,科学规划,周密实施,为我省各项事业的发展创造一个好的文化环境,把国家公共文化工作的方针政策落到实处。
第二,应进一步加大公共文化场馆的经费投入。
公共文化场馆是向社会提供服务的非营利性机构,要保证场馆的正常运转和后续发展,就必须确保财政经费的投入,各级财政应将公共文化场馆经费专项列为年度财政预算,并逐年有所增加。从发达国家和地区的经验来看,公共文化事业的投入需占政府公共支出的1%左右才能满足基本公共文化服务需求。另外,可以考虑通过设立公共文化发展基金等方式,动员社会各界捐助,特别是要激励公共文化场馆服务区域内众多的机关和教育、科研单位积极参与。
第三,应加强公共文化场馆的建设和资源的完善。
公共文化设施是公共文化服务的基础,没有必备的公共文化设施,要做好公共文化服务工作,提高百姓文化素质,建设文明城市,建设文化强省,是不可能的。为此,必须加强公共文化场馆建设,逐步建设数字图书馆等现代公共文化设施。首先,要按照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需要,做好公共文化场馆的规划工作,要将“人口集中,交通便利”放在第1条,舍得拿出最好最适宜的地段,规划建设公共文化设施,尽量让场馆尽其用。其次,要把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列入城市建设规划和社区建设规划,新建社区必须规划建设公共文化设施,并将已建成的公共文化设施与其它公共服务设施一起,交与相应的政府部门,由这些政府管理部门拨付一定的机构管理使用。已建成社区没有公共文化设施的,要责成开发商在适当地段补建公共文化场馆。第三,要认真贯彻国家关于从房地产建设资金中抽取1%用于公共文化设施建设的政策,并就资金的征收、管理、使用和项目的验收做出明确的可操作性的规定,明确各个环节责任主体,保证这项政策落到实处。第四,应增加现有公共文化场馆文化资源的“补给”。要为百姓源源不断提供更加精彩的精神食粮,使百姓能够定期到公共文化场馆享受到与往常不一样的文化盛宴,每次都有新感觉。譬如每年都要适时举办讲座、报告会、热点问题论坛,开展书法、绘画、摄影、古文物、集邮等文化艺术展,邀请百姓免费参与,开阔百姓的视野,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升百姓文化思想道德水准,提高人民生活的幸福指数。
第四,应建立健全公共文化场馆管理工作机制。
公共文化服务是一项系统工作,服务体系建设起来后,如何保证这一体系的正常运转,是各级政府及其管理部门需要时刻注意的大问题。第一,要把重心放在基层,重点抓好镇办和村社两级的公共文化场馆的建设与管理。第二,要正确处理公共文化与文化产业的关系,通过统一规划和标准设定,通过项目购买或定项补贴,吸引文化院团和社会文化力量,参加公共文化服务工作,或建设一定的服务设施,或从事一定的演艺活动,或承担一定的示范指导,或提供一定的组织服务。第三,要做好各公共文化管理部门的协调工作,特别是重大公共文化活动的协调工作,要将地方文化的复兴、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公共文化服务结合起来。第四,要以人事管理和经费保障为中心,完善文化事业管理体制,为公共文化服务提供组织保障。第五,要制定公共文化场馆服务人员工作的评价激励机制,不断促进公共文化场馆工作人员素养的提升。
第五,应努力提高公共文化场馆服务群众的满意度。
公共文化场馆是群众的文化场馆,不能坚持与机关接轨的“朝八晚五”的服务模式,而要把满足群众需要摆在工作首位。一是要形成对接社区百姓生活规律的“错时服务”。有关部门要在公共文化服务领域中开展以“延长服务时间、调整服务时段”为核心的服务机制创新,着重解决百姓上班时间与公共文化场馆开放时间重叠的问题,同时要争取实现无双休日、节假日的“全年式”开放。以让更多的百姓享受到政府提供的公共文化服务,享受应有的文化权利。另外,由于场馆有限,为体现服务的公平性、全民性,周一到周五重点提供给社会公益团体活动,周六、周日和每年寒暑假要重点服务青少年。二是要不断创新服务方式,增强场馆的使用率。可以在社区建立公共文化服务点(站),开展24小时自助图书馆建设,加快网络共享资源库的建设等等